10.12.2009

小薑雜談:條碼(上)

Andy Yang 於 23 hours 之前發表

文章分類: 特輯專欄

想必大家都已經知道了,上個禮拜三 Google 將自已的 Logo 換成了條碼,就是為了紀念條碼專利取得 57 週年。如今條碼最主要的用途,就是產品的識別,雖然我們大部份人對條碼的認知,都僅限於結帳的時候掃過的一下,但事實上條碼在整個物流的過程中,從生產到運輸、倉儲、零售,都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-- 正是因為有條碼的存在,實體的物品才能和電腦資訊相連結,讓電腦知道目前每一樣物品的存貨有多少,售價是多少,什麼東西該補貨了,等等。 這個關系並不是條碼發明了之後,才出現的應用。事實上,正好相反,條碼是因應物流自動化而發明的東西。1948 年當條碼的發明人之一 Bernard Silver 還是Drexel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的研究生時,一名當地的食品連鎖店老闆前來詢問開發自動化結帳系統的可能性。Silver 無意間聽到了這段談話,之後便和好朋友 Norman Woodland 研究商業化的可能性。

兩人的第一個嘗試是會在紫外線下發光的圖案,但是墨水的穩定性欠佳,而且價格高昂,因此他們又嘗試了幾種不同的方式。最後在 1949 年 10 月 20 日提出了今日條碼雛型的專利申請,並在 1952 年 10 月 7 日獲得專利。最早的條碼(最上圖)其實非常簡單,在一片黑色的背景之上,有四根白色的棒子,其中第一根是定位用的,必需永遠存在。後面三根和第一根的距離固定,而它 們的存在與否就等同於二進位的「0」和「1」。在這個簡單的模型裡,一共可以有七種不同的組合,但發明者也表示,只要能增加白棒子的數目,就能容納更多的 組合。上圖是最早的條碼機的讀取機構,老實說我還真看不懂這是在做啥 @@。

可惜的是,兩位發明家都沒能從這個重大的發明中撈到什麼好處。專利在 1952 年被他們以相當少的錢賣給了 RCA 公司,但就算他們沒賣,專利也會在 1969 年過期,比條碼的大規模商業化應用早了至少 5 年。只能說這個發明實在是超前太多了啊!Silver 在 1962 年死於車禍,Woodland 則至少在 1992 獲得了美國國家科技與發明獎的肯定。

1974 年第一台今日通用的 UPC 條碼系統被裝設在美國俄亥俄州的一間超市裡,第一個通過的產品是一條十包裝的黃箭口香糖。如今這條口香糖(應該是吃完了吧 = =a)存放在美國國家歷史博
物館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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